長照3.0上路:住宿式機構必須掌握的五項變化
政令宣導

本篇為政策資訊彙整,供會員機構掌握現行規定與後續方向。文中已標示各項政策之階段(【已實施】/【已編列預算】/【規劃中】),請會員依實際法令與主管機關公告辦理。
一、長照3.0已於今年正式上路【已實施】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3.0》經行政院核定,自2026年(民國115年)起實施,願景為「健康老化、在地安老、安寧善終」,政策核心為「醫養整合、無縫銜接」。與前一階段的差別在於,長照1.0至2.0的重點是「佈建據點、擴充資源」,長照財源已由約50億元成長至超過1,100億元(約為健保總額的八分之一);長照3.0則轉向「優化服務模式、提升資源使用效率」。對住宿式機構而言,這代表評價機構的標準,將逐步從「量」轉向「質」。
二、三大銜接與出院準備時效【已實施】
長照3.0建立三條銜接路徑:急性住院後銜接、急性後期照護(PAC)銜接、居家銜接。其中與機構收案最直接相關的是出院準備銜接時效:由長照2.0初期的約7天,本年度目標縮短至2天,未來朝「零時差」推進。實務上,醫院端個管師將先行完成長照需求評估,出院後由長照體系接手。
機構應注意: 收案窗口的反應速度將成為競爭條件,建議檢視自身與周邊醫院出院準備小組的聯繫機制是否順暢。
三、PAC有機會開放長照型機構承作【規劃中,細節未定案】
衛福部石崇良部長已於公開場合表示,PAC過去以社區醫院為主,現正試辦復健病房,「下一步希望長照型機構也可以做PAC」,並指出長照機構不應只是長期居住的場所,也可成為擴大社區積極照護的一環。
請特別注意: 此為政策方向宣示,收案條件、給付方式、人力與設備標準、試辦時程均尚未公告。會員機構可預先評估自身承接能力,但不宜據此進行重大投資或對外承諾。
四、機構誘因將轉向「論質」【方向已宣示,機制規劃中】
部長已表示,機構若能於院內完成治療、減少不必要的送醫住院,將給予獎勵;機構若能減少住民就醫次數,亦可能納入給付獎勵。此外,「擇優特約」與「品質獎勵」(如降低再入院率、壓瘡率)亦在研議方向之列。
機構應注意: 獎勵制度一旦上路,品質數據就是申請依據。建議自本年度起,即建立再入院率、壓瘡發生率、跌倒率、感染率等指標的常態統計,避免屆時無資料可佐證。
同時提醒: 減少「不必要」送醫不等於延遲送醫。住民狀況符合送醫判準時,仍應立即送醫,並完整留存評估與處置紀錄。
五、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現行18萬已實施】
現行規定: 入住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住宿式長照機構,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以上,且當年度入住滿180天之住民,每人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2萬元。
後續方向: 已於9月10日公告補助額度加碼至每年18萬元,新制追溯自115年1月1日實施。
機構應注意: 這是住民與家屬的法定權益。建議各機構建立內部提醒機制,於住民入住滿180天前主動盤點資格、協助備齊文件,避免家屬因不知情而漏領。
六、其他應掌握之給付與試辦政策
- 科技輔具已納長照給付【已實施】: 安全監測、移位、防跌等智慧科技輔具,可循長照給付管道申請,鼓勵機構導入以降低人力負荷。
- ACP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已納健保【已實施】: 門診給付300點,居家個案亦可辦理,有助住民及早完成生命末期意願表達。
- 住院看護共聘擴大【已實施】: 預算由約5億元擴增至25億元,服務床數由約5,000床擴增至3萬床目標。此政策雖屬醫院端,但將牽動照顧人力市場,機構宜留意人力異動。
- 房家/共生宅示範【試辦中】: 本年度於12個住宿資源不足地區辦理示範,結合長照人員與社區志工提供服務,適用對象以輕中度長者為主。
- 獨居長者訪查與緊急救援【已實施】: 全國70歲以上獨居長者全面訪查並分四級服務;緊急救援裝置補助每月1,200元。
七、機構現階段建議優先辦理的三件事
- 主動協助住民申請住宿式補助,建立入住滿180天的提醒機制。
- 自本年度起建立品質數據台帳(再入院率、壓瘡率、跌倒率、感染率),為「論質給付」時代預作準備。
- 盤點PAC承接能力,包含復能人力、跨專業團隊、醫師支援管道與轉銜資料介接,但在細節公告前不宜擴大投資。
本篇資訊彙整自衛生福利部公開資料及部長公開演講內容。實際辦理仍請以主管機關正式公告為準;如有疑義,歡迎洽詢協會秘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