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皆已對照政府正式公告或法規原文。
113–116 年住宿機構品質獎勵計劃開跑,科技廠商與學術機構最佳進場時機
衛福部113–116年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已上路,每家機構每年最高可獲240萬元獎勵金;對科技廠商與學研單位而言,這也是與住宿機構展開長期合作的好時機。

計畫概況:七大指標、每年最高240萬
衛生福利部「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113–116年)自113年9月3日公告實施,是一項四年期計畫,鼓勵住宿機構藉由資訊系統及智慧照顧輔助科技減少工作人員紙本作業、提升服務標準。計畫共設七大指標,機構依床數規模與達成指標項目分別給予獎勵,每家機構每年最高可獲240萬元獎勵金——這不只是給機構的資源,對有志進入長照科技市場的廠商與研究單位而言,也是一張由政府政策背書的合作切入點。
計畫一次看懂
| 項目 | 內容 |
|---|---|
| 期程 | 113年9月3日公告實施,為113至116年四年期計畫,逐年申請及核定 |
| 申請對象 | 住宿機構,依床數規模分五類 |
| 獎勵級距 | 每家機構每年小計101萬元至240萬元不等(依規模與達成指標項目而定) |
| 必選門檻 | 指標一(機構災害緊急應變計畫)為必選及必要達成項目,須先達成才能依其他指標分別給獎 |
七大指標概覽
計畫共設七大指標,機構可依自身量能規劃申請項目(指標一為必選,其餘六項可依量能自行規劃):
| 指標 | 名稱 | 備註 |
|---|---|---|
| 指標一 | 機構災害緊急應變計畫(EOP) | 必選指標及必要達成項目 |
| 指標二 | 個別化支持計畫(ISP) | 可依量能自行規劃 |
| 指標三 | 建構照顧資訊系統 | 3.1自行建置或租用系統/3.2使用本部系統登打,擇一,合計至多獎助2年 |
| 指標四 | 智慧輔助照顧科技應用 | 每年至多獎助3項,每項至多獎助2年 |
| 指標五 | 強化人員管理 | 可依量能自行規劃 |
| 指標六 | 加強專業知能 | 可依量能自行規劃 |
| 指標七 | 維護服務對象權益 | 可依量能自行規劃 |
獎勵金額依機構床數規模分成五類,每家機構每年可獲得的獎勵金小計如下:
| 機構規模 | 每年最高獎勵金(小計) |
|---|---|
| 第一類 49床以下 | 101萬元 |
| 第二類 50–75床 | 150萬元 |
| 第三類 76–99床 | 200萬元 |
| 第四類 100–149床 | 220萬元 |
| 第五類 150床(含)以上 | 240萬元 |
對廠商最關鍵的兩個指標
在七大指標中,指標三(建構照顧資訊系統)與指標四(智慧輔助照顧科技應用)是最直接牽動科技廠商的部分。
指標三——照顧資訊系統: 計畫鼓勵機構依公告的資料格式及交換頻率,自行建置、租用或使用衛福部指定系統,記錄照顧相關資訊、減少工作人員書面謄寫。機構可在「自行建置或租用系統並介接資料」與「僅使用本部系統配合登打」之間擇一申請,合計至多獎助2年。對EMR/EHR系統廠商來說,這代表機構有政府獎勵金作為導入動機,廠商若能提供試用期與評估支援,將有助於降低機構端的採購猶豫。
指標四——智慧輔助照顧科技: 涵蓋行動感知、移動支援、照護支援、排泄支援、入浴支援五類科技,例如跌倒偵測、久臥監測、智慧床墊等。每家機構每年最多可選3項智慧輔助照顧科技,每項最多獎助2年,且需搭配機構自行建置或租用的資訊系統才能申請——這也是計畫特別強調的前提。
廠商與學研單位可以怎麼準備
科技廠商(EMR/EHR系統、智慧輔助照顧科技):
- 盤點自家產品對應指標三或指標四的哪個項目,準備好符合公告資料格式與交換頻率的介接方案。
- 準備試用合作提案(例如3–6個月試用期+成效評估報告),降低機構端導入的猶豫。
- 透過協會活動與展會場合,直接面對機構決策者說明產品效益與導入流程。
學術研究單位:
- 可主動與TNHA接洽,討論以機構為田野場域的合作可能,例如成效評估、使用者研究或教育訓練協力。
- 留意計畫本身逐年公告的最新版本,作為研究設計與合作提案的依據。
與TNHA合作,找到對的機構夥伴
對於希望進入長照科技市場的科技廠商與學術研究單位,TNHA歡迎您透過協會與機構會員接觸,聯繫TNHA了解會員機構的需求與轉介管道,一起把政策資源用在刀口上。這些是TNHA對廠商與學研單位的邀請與建議,實際合作內容仍需與個別機構逐案討論;計畫本身的申請資格、獎勵標準與查核方式,仍以衛生福利部公告版本為準。
常見問題 Q&A
Q1:這個計畫任何住宿機構都能申請嗎?
A:計畫對象為住宿機構,依床數規模分五類,機構逐年提出申請並經核定後才能獲得獎勵。
Q2:指標一定要申請嗎?
A:是的。指標一(機構災害緊急應變計畫)列為必選指標及必要達成項目,機構須先達成指標一,才能依指標二至指標七的達標項目分別給予獎勵。
Q3:機構可以同時申請指標三和指標四嗎?
A:可以。除指標一為必選外,其餘六項(含指標三、四)機構可依自身量能自行規劃申請組合。
Q4:獎勵金核發給誰?廠商可以直接申請嗎?
A:計畫的獎勵對象是住宿機構,廠商的角色是提供機構導入所需的資訊系統或智慧輔助科技,實際申請與核定都是以機構為單位進行。
Q5:這個計畫還會持續多久?
A:計畫為113至116年的四年期計畫,機構需逐年提出申請並經核定。
延伸閱讀: 已經在申請指標三、指標四的機構,也可以參考〈115年首次申請指標三、四?這個時程規定你一定要知道〉,掌握最新的佐證資料查核時程。
本文查證資訊
本文內容已由台灣護理之家協會對照下列政府公開資料查證(查證日 2026-09-26):
- 衛生福利部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畫(113-116年公告核定版):計畫113年9月3日公告,為113至116年四年期計畫,採逐年申請及核定。
- 衛生福利部(同上,附件1獎勵經費標準表):每家機構每年獎勵金依床數規模分五類,小計從101萬元(49床以下)到240萬元(150床以上)不等。
- 衛生福利部(同上,附件2品質指標說明):計畫共設七大指標:機構災害緊急應變計畫、個別化支持計畫、建構照顧資訊系統、智慧輔助照顧科技應用、強化人員管理、加強專業知能、維護服務對象權益;指標一列為必選指標及必要達成項目。
- 衛生福利部(同上,指標四說明):指標四智慧輔助照顧科技應用分行動感知、移動支援、照護支援、排泄支援、入浴支援五類,每家機構每年至多獎助3項,每項至多獎助2年。
- 衛生福利部(同上,指標三說明):指標三建構照顧資訊系統,機構可在自行建置或租用系統、與僅使用本部系統配合登打之間擇一申請,合計至多獎助2年。
本文為一般性衛教與資訊整理,非個案專業意見;補助與法規以查證日之官方公告為準,個別狀況請洽 1966 長照專線。
